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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督察检查活动

  正义网济南6月14日电(郭树合)“提出阅卷要求,检察院是否能及时安排?”“提出会见犯罪嫌人时,检察院是否能够及时安排?”6月13日,山东省日照市检察院在东港区走访多位律师,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督察检查活动。 

  据悉,此前,山东省检察院研究部署,决定于5月下旬至6月下旬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督察检查活动。 

  这次督察检查的范围是,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5月1日期间,各市级院、基层院自侦案件的侦查、逮捕、起诉各办案环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落实情况,具体包括律师受委托权落实情况、会见权落实情况、阅卷权落实情况、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落实情况、意见权落实情况、知情权落实情况、律师权利救济机制落实情况等7个方面。

    检查活动中还要求分发《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督察检查问卷调查表》、《市级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走访回访情况统计表》、《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有关数据统计表》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督察检查问题台账》等4个数据表。 

  此次活动由各院检务督察、案件管理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为提高督察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求各市级院、基层院自行督察检查时查阅全部自侦案件,市级院对每个基层院督察检查时随机查阅自侦案件不少于60%;现场察看律师阅卷场所及配备的设施设备,查看山东省检察机关律师预约系统、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律师预约事项办理情况;对每个基层院督察时,要走访5名律师(在检察院办理案件中担任过辩护律师),同时电话回访5名律师(根据2015年以来律师会见、阅卷等有关登记随机确定回访对象)。 

  为确保专项督察检查效果,山东省检察院要求各院在督察检查中的回访内容与问卷调查表内容必须一致,对走访和回访情况建立问题台账,要具体到每个案件,并逐一抓好检查整改。对这次专项督察检查活动中,工作开展不扎实、报送数据不真实甚至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要求边督察边调研,对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基本现状、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意见建议等,形成督察调研报告。